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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体育经纪人进京须有中国代理

1999-10-13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北京市工商局和体委10月12日发布《加强体育经纪人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国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体育经纪人和其它经济组织进入北京地区从事体育经纪业务,必须由具备代理资格的国内专业体育经纪组织代理。

工商局解释,这一规定意味着目前直接运作中国足球甲A联赛等赛事的境外公司国际管理集团,必须尽快在中国找到一个代理人。

目前,在中国从事体育经纪业务的境外公司多是直接运作,其中包括德国的施拉普纳公司。

中国首家获得国家工商局颁发资格证书的中体经纪管理公司总经理周旺成说,真要执行这项规定,可能会有不少麻烦事。目前国际足联认可的经纪人或公司只有529家,中国一个没有,但中国的球员交易却很活跃。届时中国对经纪人资格的认定如何与国际有关组织接轨,也是个复杂问题。

北京市加强体育经纪人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对经纪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和体育专业知识的培训与考核,合格者颁发《体育经纪资格证书》,并进行年度审验;经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开展业务,必须在某一体育经纪人事务所、经纪公司、兼营经纪公司从业;经纪人不得在两家以上公司兼职;专业体育经纪组织必须有4人以上获得资格证书,兼营体育经纪组织必须有两人以上获得资格证书。

北京市目前有近百家体育经纪企业。从今年12月到明年4月,全市将对体育经纪行业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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